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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机补贴有哪些新的变化

  快过年了,许多农民关心的是“赚了多少钱”“补贴都拿到了吗”。

  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惠农政策,即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此项资金将重点支持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发展所需机具。

  一、补贴对象

  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

  二、申请流程

  1.购机

  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2.申请

  凭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及区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凭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就近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资金。

  其中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据了解,中央财政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经全部发放。同时,2015年年度中央财政已下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已下拨首批20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据统计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应该超过2015年。

  截至2015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435.07亿元用于支持农机购置补贴。这些农机补贴你都收到了吗?

  三、各地农机补贴下发情况

  河南省泌阳县

  2016年,该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60万元,共补贴机具1500余台(套),受益农户1250户,带动农民投入资金约4000万元。为保证核实的真实性,该县成立了两个核查组,到全县22个乡镇(街道)逐户核查,核实补贴机具,严格做到“实地、实名、实机”和“见机、见牌、见人”,同时对机具编号和发动机号做好记录,建立核查档案。

  至目前,农机补贴资金已通过审核、结算821.611万元,余下部分正在入户核实中。此次核查,既防止了空套国家资金、倒卖违规机具等现象的发生,又让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

  山东青岛

  全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量达到了2亿元,共计补贴各类机具10316台(套),受益农户达到7509户,实现农机销售收入6.97亿余元。

  2016年该市农机购置补贴首次基本实现了普惠制,对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机具实行敞开补贴,应补尽补,共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资金2亿元,比上一年净增5800万元。2016年共保留10大类19小类36个品目,把120马力以上的大型拖拉机、玉米收获机、谷物联合收割机作为补贴重点,充分发挥农机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

  浙江省苍南县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国家支农惠农的重要政策之一,也是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政策手段。2016年县农机管理总站继续按照“自主购机、带机申请、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户”补贴方式,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据统计,2016年该县共投入购机资金总额920.544万元,累计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27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7.8211万元,省级补贴资金29.715万元,县级补贴资金12.735万元。完成补贴各类农机具492台(套),累计发放有效补贴指标确认书370份,补贴受益农户及组织达314户。

  甘肃康乐县

  2016年,康乐县把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作为精准扶贫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推广措施,使农机购置补贴惠泽千家万户。截至目前,发放农机购置补贴930万元,其中国家补贴资金915万元,州级累加补贴资金15万元,补贴机具2142台,受益农户1194户。补贴额与上年相比,增长52.9%。

  内蒙古固阳县

  2016年,该县共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12.455万元,补贴机械286台,受益农户274户。

  新疆乌苏市

  从乌苏市农机局了解到,2016年补贴的农机具品目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等。

  为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2016年年初,乌苏市农机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方向和优先补贴对象,确定了购置补贴机具范围及资金分配方案等。

  截至目前,乌苏市的农机补贴总额为4046万元,967户的农机户享受到了各类农业机械补贴机具数量达1532台(架)。

  2017年农机补贴新变化

  在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中,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作了新的修订,2017年,农机补贴有了哪些新的变化呢?

  1、补贴对象

  《意见》中,将原来的补贴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改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这意味着: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范围扩大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体或农业组织都将成为农机补贴的对象,对于农业经营主体来说,可获得直接的扶持。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意见》中,补贴机具范围由2014年175个品目压缩到137个品目;取消自选品目,一些地方特色农业发展所需和小区域适用性强的机械设备,可由地方各级财政安排资金补贴。按照“谷物基本供给、口粮绝对安全”的目标要求,重点补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

  这意味着:对种粮大户进行又一大力度的支持。国家要确保粮食安全,鼓励粮食种植,对粮、棉、油等重要物资上给予重点补贴。

  3、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为切实解决一些重点环节的机械化,适当提高了部分机具的单机补贴限额,如大型甘蔗收获机由25万元提高到40万元、大型采棉机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这意味着:中央政府重视发展大型高端农机产品,补贴力度增强。意味着一些从事规模农业的经营主体将获得较大力度支持。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三补贴”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对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随着中央农村经济工作任务落地之后,农机购置补贴也必将会成为农业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