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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力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河南省政协于10月31日召开月协商座谈会,邀请河南省政府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负责同志、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围绕“推进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开展协商座谈。河南省政协主席叶冬松主持会议并讲话。河南省副省长王铁,省政协副主席张亚忠、靳克文,秘书长郭俊民参加座谈。

  座谈会气氛热烈,与会河南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们踊跃发言。河南省政协常委、三门峡市政协副主席马仰峡提出,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河南省政协常委、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王伟平建议创新金融产品,畅通融资抵押渠道,解决农民合作社贷款难问题。河南省政协委员、辉县市政协副主席郭新富建议选拔农民技术带头人和技术能手进行专业培训,使之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主力军。河南省政协委员、罗山县灵山茶叶有限公司董事长钱晓玲提出,要大力发展互助型服务和农村经营性服务组织,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河南省政协委员、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树才建议出台相关法规或文件,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人地位。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特邀委员、省老区建设促进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夏青建议充实村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解决农业技术在村级棚架问题。河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特邀委员、郑州利奇种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奇建议加强对农业生产的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实行专业化生产。河南省九三学社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焦作市农科院研究员皇甫柏树提出,要逐步引导农业生产经营实体引入现代企业管理机制,依靠科学管理提高企业效益。

  座谈会上,河南省农业厅负责同志介绍了我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河南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委员和专家学者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解答,与他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与会的河南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也做了发言。河南省副省长王铁指出,目前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势头很好、成效明显,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融资贷款难、农业保险难、规避风险难、专业技术难等问题。他表示,要充分吸纳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促进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施粮食安全重大战略的重要举措。要利用好月协商座谈会成果,更好地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和现代农业大省建设。一要认清形势,增强主动性。清醒认识我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和面临的困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增强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言献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推进现代农业大省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二要积极建言,增强可行性。各位委员提出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将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要按照省委要求,经常选择现代农业大省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协商,汇聚各界智慧,努力提出更多可行性强的好建议。三要成果转化,增强实效性。利用多种履职渠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持续关注,促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项目安排的落实,营造推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培育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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