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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农:黑龙江省水稻加工“走样”的补贴

  [聚焦三农]“走样”的补贴20150726。今年4月15日,黑龙江省粮食局会同省财政厅、农发行等单位共同发布了《黑龙江省玉米和水稻加工企业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补贴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对年产10万吨以上的粮食加工企业购买国有粮库稻谷进行加工的,每吨补贴200元,这样可使每斤大米加工成本降低0.15元,以缓解“稻强米弱”的市场环境下,粮食加工企业难以生存的情况。然而黑龙江全省1700多家粮食加工企业中,满足补贴条件的仅有96家,绝大部分拿不到补贴。拿到补贴的企业,每公斤大米的生产可降至2.05元,而拿不到补贴的企业每公斤大米的生产成本则在2.2元,显然无法生存,面临破产、工人失业的境地。这些企业认为该政策干扰了市场,人为造成了不公平竞争,因而意见很大。同时,这一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走了样:一些已经停产、甚至破产的企业也拿到了补贴,而正常生产够条件的企业,补贴却没有拿到。那么,黑龙江省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政策?该政策的执行会对现有的大米加工企业造成怎样的影响?政策执行过程中又出现了哪些问题?